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(市精神卫生中心)2022年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
根据《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》要求,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资格复审
(一)对象:资格初审通过人员,详见附件。
(二)时间:2022年9月2日
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。
(三)地点: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
(四)需要提交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
1.身份证;
2.毕业证;
3.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;
4.学位证;
5.报到证(在职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,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辞职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);
6.按要求配合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、测量体温,扫“场所码”,接受体温检测(不超过37.3℃);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(48小时内)。
(五)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。
二、面试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。面试分数现场公布,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。
(一)面试对象
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,持个人身份证原件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。
(二)面试时间
2022年9月4日上午。
(三)地点: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面试期间,对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。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,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,不论开机与否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面试资格。
(二)严格遵守面试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(三)面试期间,考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,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。
(四)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五)面试时,考生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、配饰等。考生不得透露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。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。
四、疫情防控须知
1.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。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,须持甘肃省健康码“绿码”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,健康状况正常(无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嗅味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)方可入场参加考试。
2.考生入场时,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,如发现体温≥37.3℃,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,如体温仍超标准,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。对于连续三次测温≥37.3℃的考生,由考点医护人员对考生现场进行抗原检测,同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,抗原阴性的考生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;抗原阳性的考生,启动应急预案,进行疫情处理。
3.来自国内高风险区的考生须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期间按隔离要求完成核酸检测。
4.来自国内中风险区的考生须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(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监测条件的可集中隔离),期间按隔离要求完成核酸检测。
5.来自国内低风险区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来(返)陇,并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,做好健康监测。
6.甘肃省健康码非“绿码”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,在遵守陇南市疫情防控管理政策的前提下,可根据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现场研判后,符合条件的可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。
7.涉疫省份考生在备考过程中,应做好自我防护,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行、居住,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,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、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;要做好自我防护,注意个人卫生,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,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,避免感冒,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。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,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。
8.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,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研判,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,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;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,由考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。
9.面试期间,考生应自备口罩,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。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,须全程佩戴口罩,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。
10.面试期间,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,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。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,须在考点其他考生全部离场后方可离开。
联系电话:0939-8592266
18609399167(尹老师)
18119312019(蔡老师)
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(市精神卫生中心)2022年人才引进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