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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(市精神卫生中心) 给就诊患者和家属的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0-03-26 11:12:39点击量:

尊敬的各位患者和家属:

为了科学认真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病区住院患者的安全,确保医院各项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。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,遵照省、市卫健、民政等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,按照医院疫情防控工作“高度重视、科学应对、严防死守、确保安全”的总要求,结合院内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,医院给每一位就诊患者和家属温馨提示:

一、来院须知

1、除医院值班人员车辆、救护车和通勤车外,所有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医院。来院人员务必戴好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积极主动、诚信诚实地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和体温检测。

2、医院在门诊楼外西侧发热门诊设立了应急留置点。医院在门诊楼内西侧急诊大厅设立了分诊和体温检测点。请您主动告知医院分诊预检处的工作人员,他们会引导您进入接诊和办事区域,切勿擅自闯入或误入医院隔离区。

二、就诊须知

  1、我院是心理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,外来人员如在14天内到过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,或已有发热、呼吸道感染(呼吸困难、干咳、伴有喘息)等症状,请您主动到临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也请不要来院探视住院患者。

2、精神障碍患者和心理疾病患者在疫情防控期,必须要坚持规律服药,患者家属要密切观察患者情绪变化,了解常见复发征兆。也可以通过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(0939-8238866)、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,通过在线医师指导治疗。

3、患者或家属如自己不方便外出,可请亲友带着自己的身份证、就诊卡、病历等资料(要有照片或复印件)代为就诊取药,尽可能就近取药。

4、已在社区登记并接受随访服务的患者,可以通过电话、短信或微信等形式主动跟社区精防医生或村(居)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联系,告知情况,寻求帮助。

5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诊时,请自觉遵守第一条《来院须知》事项。陪员最好1人,不要超过2人。如果患者家属和亲友有感冒、发热症状,请您自觉地不要陪伴患者就诊。

6、严重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患者,希望家属请求公安部门协助,医院通过应急医疗救助“绿色通道”,实行分区域、单病房,由病区应急医疗组隔离治疗。

7、医院门(急)诊接诊严格实行“六个一,三必须”: 一个患者指定一个接诊大夫;安排一个接诊室;划定一个候诊区;每一次接诊后,立即消杀一次后,再接诊。必须详细询问登记,必须检测体温,必须佩戴医用口罩。

8、就诊前,如需要电话咨询,请您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(0939-8238866)。

9、医院心理健康热线(0939-8599599),疫情防控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,全力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。

三、探视须知

1、病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。住院患者一般不留陪员,如因患者病情需要留陪员的,病区负责做好详细登记,必须报科室主任审核,由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核定。

2、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,必须遵守医院管理制度,不得随意出入病区或在病区病房间走动。陪员必须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未经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不得随意外出。

3、为确保病区和住院患者的绝对安全,疫情防控期间,原则上谢绝住院患者家属探视。

4、确需探视者,仅限1人来院探视,请遵守第一条《来院须知》事项,由病区监控室安排专人陪同,实行全程全视频探视方式(时间不超过10分钟),杜绝与住院患者直接接触。

以上提示,敬请您理解和配合,让我们齐心协力,共同做好疫情的科学防控工作。



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(市精神卫生中心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2月2日